乐居新媒体 2024-09-10 10:08 5.3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8月26日-9月1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南昌市消防领域审慎执法、学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南昌市金赣物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62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8月28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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