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9-10 10:08 3.8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8月26日-9月1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上海合创嘉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红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9号 ,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8月2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乐居财经精选》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