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8-29 09:04 4.0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8月19日-8月25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旭岚春天物业服务中心被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湖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50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8月22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青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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