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2-10-27 16:24 5.9w阅读
乐居新媒体福州 10月25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州市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问题的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加大房地产扶持服务保障工作,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有关事项通知。
一、为保障业主权益,各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前,需向我局报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两书),交付使用情况。
二、需在交房现场公开展示“两书一表”,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对需办理不动产证的房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两书”应明确商品房各部位维保事项和维保期限,并对交付后维修房屋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作出约定。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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