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蓝光)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万元
乐居财经 2022-04-06 10:54 3.4w阅读
乐居新媒体宁波 4月3日,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蓝光)被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000元。案由系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号为(2022)浙0282执1605号、2022)浙0282民初504号。当前,最新审理程序为首次执行。

据悉,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兆丰商贸中心2幢5-18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