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3-24 17:22 3.5w阅读
乐居新媒体宁波 3月24日,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新增终本案件,执行标的为6072933元,未履行金额4939933元。执行法院为慈溪市人民法院。
该案件名为宁波房江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为(2021)浙0282执4491号、(2021)浙0282民初5839号。
据了解,该案件立案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072,934元。2021年10月7日,该公司法人张力被限制高消费。
据悉,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兆丰商贸中心2幢5-18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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