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2022-03-24 09:50 4.2w阅读
乐居新媒体宁波 3月23日,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9600元。
案件类型为执行案件,案由涉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执行标的39600元。案号为(2021)浙0282民初11158号、(2021)浙0282民诉前调7279号、(2022)浙0282执1462号,立案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目前,最新审理程序为首次执行。
据悉,宁波杭州湾新区新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兆丰商贸中心2幢5-18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