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系列骗贷案揭盖!多人借“顶名贷款”致银行资金损失超50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6-19 18:30 3.1w阅读

2022年至2023年间,吉林省四平市多家金融机构接连遭遇“顶名贷款”骗局。

段某杰、李某、刘某甲等6名被告人在明知自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四平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李某等人,采取“顶名贷款”的方式,在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四平铁西敦银村镇银行等银行实施骗贷活动。

据统计,涉案贷款金额超6000万元,给银行造成超5000万元经济损失。其中,四平铁西敦银村镇银行损失金额近10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违法所得退赔相应银行。

  为他人“顶名贷款”

  被告人包装身份实施骗贷

5月26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段某杰、刘某甲、田某斌三人的刑事案件作出判决。

经梳理发现,三人案件有诸多共性:均以“顶名贷款”为手段,将犯罪目标锁定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四平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在多家银行上演骗贷戏码。

具体来看,2022年10月,段某杰虚构身份,通过四平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方式,帮助刘某、李某在四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顶名贷款350万元。

仅隔一月,他故技重施,在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顶名贷款190万元;12月,他将自己包装成四平市铁东区新晟五金批发处的经营者,在四平铁西敦银村镇银行帮助李某、刘某贷款290万元。

三次骗贷,段某杰共从银行贷出830万元,从中获利3.5万元,造成三家银行经济损失共计753.39万元。

刘某甲的骗贷行为则始于2022年1月。他被包装成吉林省德萨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四平铁西敦银村镇银行为李某、刘某顶名贷款340万元。2023年1月,他又在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顶名贷款190万元。

田某斌则以本人名义,2022年8月在四平铁西敦银村镇银行实施骗取贷款行为,顶名贷款380万元,至案发,银行损失超355万元。

段某杰、刘某甲、田某斌三人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身份包装及汇元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分别为李某、刘某顶名贷款830万元、530万元、380万元。

三人分别获利3.5万元、1.8万元、0.5万元,却让银行损失共计1596.16万元。其中,四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四平铁西敦银村镇银行的损失金额分别为290.03万元、369.92万元、936.21万元。

  六人骗贷6260万致银行损失超5000万

  相关担保公司2025年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2022年,类似的骗贷案件在四平多次上演。

裁判文书网显示,孙某亮、孙某桐、李某1同样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为李某、刘某在银行“顶名贷款”。

他们或被包装成四平市XX有限公司、吉林省XXX建材经销有限公司、吉林省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是以自己的名义,辗转于多家银行,实施骗取贷款行为。

据统计,孙某亮、孙某桐、李某1分别顶名贷款1310万元、1480万元、173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1111.20万元、1282.32万元、1455.05万元。

也就是说,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到个人名义,上述六人在骗贷路上不断“跨界”,累计顶名贷款626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5444.73万元。

另外,据文书内容推断,孙某亮、孙某桐、李某1三人贷款的担保方仍为四平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刘飞,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融资担保业务,包括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多条法律诉讼信息,2024年8月,因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被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1月和5月,两次被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此外,2024年6月,四平市汇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瞒报融资担保业务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被吊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执行董事刘飞、总经理张新海、监事白雪等3人,被终身禁止担任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人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银行贷款管理或存在漏洞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法院判决,六名犯骗取贷款罪,根据涉案金额大小,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违法所得退赔相应银行。

六人的骗贷行为,暴露了其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也折射出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在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环节或存在漏洞。

值得关注的是,贷款管理一直都是金融监管处罚的重点领域。今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出的罚单中,涉及信贷业务违规的超400张(含个人与机构),“贷款三查未尽职”和“违规办理、发放贷款”问题频发。

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2月8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被罚款150万元;上海浦东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0万元;上海金山惠民村镇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尽职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罚款220万元。

5月30日,浙江海盐农商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不符,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向无真实用途借款人发放贷款,被嘉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20万元;浙江桐乡农商银行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不符,被嘉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20万元。

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特别强调,“健全涉农信贷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的长效机制,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银行信贷管理关乎金融系统稳定与经济健康发展,频发的违规案例与监管层的强力发声表明,加强信贷管理已刻不容缓。银行业机构需以监管要求为导向,将合规理念嵌入信贷全流程,通过强化内部管控、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人员专业素养等多维举措,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为维护金融秩序与服务实体经济筑牢防线。

来源:新浪财经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本文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商业性或盈利性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点击【联系客服】或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我们将及时审核处理。

24小时热门文章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