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10-09 21:42 3.0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9月30日-10月6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南昌兰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洪经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13号 ,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10月3日,执法机关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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