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6-20 09:39 4.3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6月3日-6月9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江西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区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人民币柒仟元整(0.7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77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6月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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