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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收警示函,未对员工执业行为实施有效合规管理等

瑞财经 2024-05-22 10:37 1.2w阅读

5月2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投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投证券)河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国投证券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对员工执业行为实施有效合规管理。个别员工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部分员工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未进行留痕管理;部分员工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未纳入合规监测系统;投资顾问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无合理依据,且未经合规人员审核。

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向预期投资目标、投资期限、风险等级不确定的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中高风险基金产品;部分公募基金产品销售过程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且未进行风险提示。

三、对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在认购期内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政策。

四、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分公司未在营业场所公示融资融券的利率与费率。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三十二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三十七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国投证券河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业绩表现方面,2023年度国投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43.9亿元,同比增长0.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9亿元,同比减少25.96%。

具体来看,2023年国投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为41.89亿元,同比减少3.68%;席位佣金净收入3.49亿元,同比减少2.51%;投行业务净收入14.89亿元,同比减少10.77%;债券业务收入创历史新高,达5.8亿元;投资业务净收入为1.99亿元,实现同比增长;资管业务净收入3.25亿元,同比减少21.90%;信用业务净收入13.53亿元,同比减少8.08%;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24.51亿元,同比减少4.78%。

据查阅,国投证券成立于2006年8月,并先后于2006年9月、12月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了原广东证券、中国科技证券和中关村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公司股东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9.9969%和0.0031%,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现为全牌照综合类券商。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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