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5-23 22:44 4.1w阅读
5月21日,天津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财达证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在新营业场所开业前,未按规定向天津证监局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问题,反映出该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
财达证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九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财达证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财达证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应高度重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天津证监局报告整改情况。
同时,王强作为财达证券天津江都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王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财达证券成立于2002-04-25,法定代表人为张明,注册资本为32.4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44%。
业绩方面,2023年,财达证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17亿元,同比增加40.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亿元,同比增加100.10%。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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