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3-02-01 11:23 7.0w阅读
乐居新媒体南京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分步释放住宅物业保修金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依建设单位申请,可以先期退还部分物业保修金。此项纾困政策的落地后,部分房企的“保交楼”工作,有望获得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
具体条件如下:
1.项目未申请使用过物业保修金;
2.经区、街道物业管理部门确认,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较好,无重大投诉、群访情况;
3.根据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项目最后一期完成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备案起,物业保修金交存已满2年的,退还交存总额的50%;交存已满3年的,退还交存总额的60%;交存已满4年的,退还交存总额的80%;先期退还的物业保修金按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期满后退还的按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4.按照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公示期内无实质性投诉;
5.建设单位承诺严格履行保修责任,如该项目出现需使用物业保修金情形的,应当补齐所退还的物业保修金。
物业保修金退还后,应当优先用于建设单位代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领取实测绘成果等保交付、保办证费用支出。
来源:乐居新媒体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