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8-29 16:10 3.7w阅读
乐居新媒体合肥 据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0号显示,安徽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给予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2024年3月1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安徽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方兴大道交叉口的新华九龙首府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新华九龙首府小区存在以下问题:1、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予安徽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安徽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5-19,法定代表人为司圣超,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5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小区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咨询;家政服务、干洗、清洁服务;室内外装饰装璜;园艺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销售。
根据股权穿透显示,安徽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为吴治宇。
来源:乐居新媒体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