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5-15 22:28 4.4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5月6日-5月12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江西华利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区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0.7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17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5月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