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5-09 09:52 1.1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4月22日-4月28日》。
公示显示,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0.3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3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4月2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乐居财经精选》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