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5-07 12:16 7.3w阅读
乐居新媒体无锡 5月7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涉及额度提升、异地使用、委托还贷等,有效期5年,即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三、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
本文共计19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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