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因擅自停用和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新力物业南昌公司被行政处罚3.3万元

乐居新媒体 2024-04-19 10:00 4.7w阅读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4月1日-4月7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0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4月7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本文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商业性或盈利性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点击【联系客服】或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我们将及时审核处理。

城市热榜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