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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多名高管收警示函,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乐居财经 2023-12-29 18:42 7.5w阅读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2月29日,建艺集团(SZ002789)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近日,建艺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及《关于对刘海云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8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决定书》显示,经查,建艺集团存在装饰装修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依据不充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和债务重组事项、因统计错误导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笫一款的规定。此外,建艺集团在关联人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三会运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警示函》显示,经查,建艺集团存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9号)。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海云、董事长唐亮、总经理张有文、时任财务总监李小波、财务总监高志强、时任董事会秘书高仲华、董事会秘书林振栋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刘海云、唐亮、张有文、李小波、高志强、高仲华、林振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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