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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拟于12月15日召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乐居财经 2023-11-29 19:54 9.6w阅读

乐居财经 王敏  11月29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发布关于召开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5月11日,新华联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尚具备重整价值为由,自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3年5月18日,北京一中院决定对新华联启动预重整。同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3年11月14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新华联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管理人。

2023年12月15日,新华联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据悉,2023年5月5日,因新华联2022年度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新华联股票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华联”变更为“*ST新联”。

本重整计划草案以新华联1,896,690,420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0.958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975,124,620股。转增后,新华联总股本将增至5,871,815,040股。

另悉,新华联已经与五家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根据约定,这五家投资人以现金认购转增股票,计划向新华联提供约19.28亿元资金。

新华联还计划以债转股以及设定信托的方式开展重整工作。其中,新华联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30万元以下部分将获得现金全额清偿;30万元以上部分,82.90%通过新华联转增股票抵偿,17.10%通过信托受益权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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