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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药物委外生产存不确定性,委外研发费用占比近六成

乐居财经 2022-12-09 18:54 8.7w阅读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2月9日,据上交所网站消息,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9时召开2022年第10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药物”)的首发事项。

2019年至2022年1-6月,新通药物营收分别为1625.9万元、983.5万元、178.52万元及11.39万元;净亏损分别为1.1亿元、9128.33万元、6270.23万元及3120.28;扣非后净亏损分别为4039.81万元、1.02亿元、8206.55万元及3383.6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2亿元、9254.19万元、6313.52万元及269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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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发费用中确认的与授权引进方相关的费用分别为798.93万元、1168.19万元、781.63万元及389.02万元,占剔除股份支付后研发费用的比例为20.63%、12.63%、12.38%及14.45%;研发费用中确认的与委外研发相关的费用分别为2229.66万元、6829.44万元、3778.33万元及1602.54万元,占剔除股份支付后研发费用的比例为57.57%、73.80%、59.85%及59.52%。

此外,报告期内新通药物主要通过委托康龙化成凯莱英等公司生产试验用药。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片等产品获批上市后,公司拟委托CMO公司进行药物制剂的生产,并与CMO公司签署委托生产协议。

公司与广东奇方分别于2019年5月、2019年9月签署关于富马酸海普诺福韦项目和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项目的合作协议,合同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116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广东奇方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970万元、1070万元、1670万元和1670万元。广东奇方与新通药物试验供应商奇方(天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春玮,现奇方医药已注销。

证监会关注到广东奇方与新通药物的合作模式,回复称公司与广东奇方在富马酸海普诺福韦项目、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项目合作模式一致,广东奇方除利用自身业务优势为项目提供一些必要的市场调研信息外,以资金投入方式参与项目合作。广东奇方是富马酸8-4-2-65海普诺福韦片临床批件的持有人之一,但到取得生产批件后,新通药物系富马酸海普诺福韦片的注册批件唯一的持有人。前述项目的主导方及实际执行方为新通药物,业务实质系受托研发。

据乐居财经了解,新通药物是一家专注药物研发超过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现聚焦于乙肝、肝癌等重大疾病领域,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物,同时引进并开发一款国内临床未满足需求的癫痫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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