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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低碳住区 海口金牛岭片区、五源河片区和长秀片区规划公示

乐居新媒体 2022-09-30 10:03 5.8w阅读

乐居新媒体海南 9月30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对《海口市金牛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海口市五源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 《海口市长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进行公示。

其中, 金牛岭片区打造低碳住区。海口市五源河片区规划 建设3 所小学、3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 所初 中、1 所高中、1 所中学、 8 所独立占地幼儿园和 4 所配建幼儿园。长秀片区功能定位调整为以高质量公共服务为核心,以中高端居住为主导的宜居生活社区。

金牛岭片区规划形成“一园、两带、两心、四轴、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园:金牛岭公园。 两带:分别沿海垦路和南沙路两侧形成的公共建筑服务带。 两心:分别位于南海大道的东西部的两个商业中心。  四轴:沿片区四周形成的四条城市功能轴。 五区:沿城市主次干道将规划区划分形成的生态宜居、活力善居、 绿色康居、滨湖悦居、勤教乐居五大居住片区。

五源河片区功能定位为海口市特色休憩目的地、海南省国际文体中心 区、自贸港生态发展示范区。规划形成“一廊、两翼、三带、多组团”的规划结构。 “一廊”指五源河生态廊道;“两翼”指海岸休闲功能翼和多元产业功能 翼;“三带”指魅力海岸服务带、长丰沟创新产业带和城市生活服务带;“多 组团”包括滨海休闲组团、文体赛事组团、产业创新组团、健康医养组团以 及宜居生活组团。 

长秀片区综合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体系 完善、公服设施补充等因素,将规划区功能结构优化为“两心、两轴、两带、 四组团”的空间布局,作为向内整合的动力牵引、向外区域融合的空间骨架。 

各区具体详细规划如下:

   

《海口市金牛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海口主城区核心地区,北临金贸片区,南靠城西片区, 东接大英山片区(城市商务中心区),西挨海秀片区。由龙昆南路、 丘海大道,南海大道和海秀中路围合,总面积为 1097.97 公顷。 

二、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 1097.97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 1073.24 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 24.74 公顷。

三、功能定位 

以现状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公共和基础服务设施为基点,结合金牛岭公园的生态条件以及海口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职能布局,确定规划区的城市性质为: 生态宜居、垦地融合、配套完善的低碳住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园、两带、两心、四轴、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园:金牛岭公园。 两带:分别沿海垦路和南沙路两侧形成的公共建筑服务带。 两心:分别位于南海大道的东西部的两个商业中心。  四轴:沿片区四周形成的四条城市功能轴。 五区:沿城市主次干道将规划区划分形成的生态宜居、活力善居、 绿色康居、滨湖悦居、勤教乐居五大居住片区。 

五、用地布局

1.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规划居住用地为 528.8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 49.27%,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26.44 平方米/人,建筑总规模为 1411.67 万平方 米。

其中: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 5.3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48%,占城市 建设用地的 0.49%;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 296.11 公顷,占总用地 的 26.97%,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7.59%;农村宅基地用地面积为 43.59 公顷,占总用地的 3.97%,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4.06%;办公居住混合 用地面积为 6.29 公顷,占总用地的 0.57%,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59%; 商业居住混合用地面积为 163.24 公顷,占总用地的 14.87%,占 城市建设用地的 15.21%;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面积为 9.64 公顷, 占总用地的 0.88%,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90%;商务办公居住混合用 地面积为 1.58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4%,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5%; 商业商务/娱乐康体/二类城镇住宅混合用地面积为 1.47 公顷,占 总用地的 0.13%,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4%;商业居住/交通站场混合 用地面积为 1.59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4%,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5%。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 83.0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 地总量的 7.74%,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4.15 平方米/人,建筑总规模 为 136.82 万平方米。

其中: 机关团体用地面积为 21.31 公顷,占总用地的 1.94%,占城市建 设用地的 1.99%;科研用地面积为 0.16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1%,占 城市建设用地的 0.01%;文化用地面积为 1.06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0%,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0%;高等教育用地面积为 13.55 公顷, 占总用地的 1.23%,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26%;中等职业教育用地面 积为 2.5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3%,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23%;中小 学用地面积为 39.55 公顷,占总用地的 3.60%,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68%;幼儿园用地面积为 2.34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1%,占城市建 设用地的 0.22%;体育用地面积为 1.67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5%,占 城市建设用地的 0.16%;医院用地面积为 0.93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8%,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9%。 

3. 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为 86.1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 8.03%,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4.31 平方米/人,建筑总规模为 273.51 万平方米。其中: 商业用地面积为 16.64 公顷,占总用地的 1.52%,占城市建设用 地的 1.55%;零售商业用地面积为 20.57 公顷,占总用地的 1.87%,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92%;批发市场用地面积为 3.08 公顷,占总用地 的 0.28%,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29%;旅馆用地面积为 10.25 公顷, 占总用地的 0.93%,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96%;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 地面积为 1.64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5%,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5%; 商务用地面积为 2.61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4%,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24%;娱乐康体用地面积为 1.4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3%,占城市 建设用地的 0.13%;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 1.47 公顷,占总用地 的 0.13%,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4%;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面积为 27.60 公顷,占总用地的 2.51%,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57%;商业商务/娱乐 康体混合用地面积为 0.92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8%,占城市建设用地 的 0.09%。 

4. 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为 220.5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 20.55%,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11.03 平方米/人。其中: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面积为 0.29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3%,占城市 建设用地的 0.03%;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 216.99 公顷,占总用地的 19.76%,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0.22%;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 0.7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6%,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6%;社会停车场用 地面积为 1.54 公顷,占总用地的 0.14%,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14%; 场站停车场混合用地面积为 0.74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7%,占城市建 设用地的 0.07%;场站公园绿地混合用地积为 0.31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3%,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3%。 

5. 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为 19.2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 1.79%,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0.96 平方米/人。其中: 供水用地面积为 0.06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1%,占城市建设用地 的 0.01%;供电用地面积为 2.98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7%,占城市建 设用地的 0.28%;通信用地面积为 3.16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9%,占 城市建设用地的 0.29%;广播电视设施用地面积为 11.41 公顷,占总 用地的 1.04%,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06%;环卫用地面积为 0.05 公顷, 占总用地的 0.005%,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05%;消防用地面积为 0.89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8%,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8%;其他公用设施 用地面积为 0.71 公顷,占总用地的 0.06%,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7%。 

6.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为 100.5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 的 9.36%,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5.03 平方米/人。其中: 公园绿地面积为 88.04 公顷,占总用地的 8.02%,占城市建设用 地的 8.20%;防护绿地面积为 9.30 公顷,占总用地的 0.85%,占城市 建设用地的 0.87%;广场用地面积为 2.21 公顷,占总用地的 0.20%,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21%;公园广场混合用地面积为 0.95 公顷,占总 用地的 0.09%,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09%。 

7. 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为 34.8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 3.25%。主 要包括军事设施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其中: 军事设施用地面积为 29.78 公顷,占总用地的 2.71%,占城市建 设用地的 2.77%;文物古迹用地面积为 5.08 公顷,占总用地的 0.46%,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47%。 8. 陆地水域用地 规划陆地水域面积为 24.74 公顷,占总用地的 2.25%。 

六、道路交通 

规划区采用高效方格网路网结构。规划区内部构建三级道路等级 体系,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规划范围内道路总长度 75.82 公 里,路网密度 6.91 公里/平方公里。 

1. 主干道 规划主干路共计 18 条,总长 33.65 公里,道路密度为 3.06 公里/ 平方公里。

2. 次干道 规划次干路共计 26 条,总长度 18.28 公里,道路密度为 1.66 公 里/平方公里。

3. 支路 规划支路共计 47 条,总长度 23.89 公里,道路密度为 2.18 公里/ 平方公里。

   

《海口市五源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公示规划简介

一、 项目区位及规划范围 

五源河片区位于海口市长流组团东侧,东起长天路,南至椰海大道,北临琼州海峡,西接长滨路。规划研究范围 3267.48 公顷,规划范围 1420.67公顷。 

二、 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1370.82 公顷,占规划范围面积的 96.49%,人均城镇建设用地 95 平方米/人;非建设用地面积为 49.85 公顷,占规划范围面积的 3.51%。 

三、 人口规模 

五源河片区规划服务管理人口约 15 万。其中,常住人口约 12.75 万,旅游服务人口约 2.25 万。

四、 功能定位 

五源河片区功能定位为:海口市特色休憩目的地、海南省国际文体中心区、自贸港生态发展示范区。

五、 规划结构 

本次规划形成“一廊、两翼、三带、多组团”的规划结构。“一廊”指五源河生态廊道;“两翼”指海岸休闲功能翼和多元产业功能翼;“三带”指魅力海岸服务带、长丰沟创新产业带和城市生活服务带;“多组团”包括滨海休闲组团、文体赛事组团、产业创新组团、健康医养组团以及宜居生活组团。 

滨海休闲组团:依托海岸带旅游和休闲资源,包括高尔夫球场、高端酒店、高端旅游度假村等,打造西海岸滨海高品质休闲功能区,主要承担旅游服务功能。 

文体赛事组团:围绕五源河文体中心,以体育场馆建设为引擎,合理布局文化、体育相关产业,发展体育赛事及培训、公共文化服务、商业服务等功能。 

产业创新组团:发挥毗邻五源河湿地优美环境的优势,吸引创新产业集聚,鼓励现状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发展创意产业,并完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促进创意、创新产业发展。 

健康医养组团:承接东侧药谷园区的外溢功能,依托优美生态环境资源,发展健康服务功能。

宜居生活组团:包括 3 个十五分钟生活圈,构建完善的生活服务体系,实现幸福人居的城市功能。 

六、 用地布局 

本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为依据,参照海口市的相关规范与要求制定。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指定用途的用地划分至小类。其中,居住用地 331.6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24.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 157.7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1.5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51.17 公顷,占建设用地 32.91%;仓储用地 14.13 公顷,占建设用1.0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81.96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20.57%;公用设施用地 8.30 公顷,占建设用地 0.6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09.80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8.01%;特殊用地 16.0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17%。 

七、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7.76 公顷。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设施布置于一个地块内或相邻地块,打造便捷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体系。 

该片区规划构建“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片区级和社区级文化设施 2 处、体育设施 2 处、医疗卫生设施 2 处、社会福利设施 2 处。规划合理配建教育设施,规划 3 所小学、3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 所初中、1 所高中、1 所中学;规划 8 所独立占地幼儿园和 4 所配建幼儿园。 

八、 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东西向干线道路包括海秀快速路、滨海大道、南海大道、海榆西线(海盛路)、椰海大道等,主要连接本区与西海岸片区中心城区、江东新区;南北向干线道路包括长彤路、长滨路、长天路等,主要连接海甸岛、南海明珠岛、绕城高速。环岛铁路(公交化运行列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连接本区与西海岸片区、中心城区、江东新区,是远期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 

2、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内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 278.7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0.33%,干线道路网络密度为 2.5km/km2,路网总密度 5.8 km/km2。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形成“六横三纵”的干线路网体系。主干路设计速度 40-60 km/h,次干路设计速度 30-50 km/h,支路设计速度 20-30 km/h。 

九、 城市设计及风貌 

规划构建“绿脉融城、城野共生”的总体城市风貌,打造海口市的城央生命共同体。规划“一轴三带”城市重要廊道以及多个重要节点的,重要廊道为城市生活服务轴、西海岸休闲带、长丰沟创意滨水共享带和五源河湿地休闲带;重要节点强化“体育”名片、凸显滨海特色,打造“入海口城市门户”和“TOD 体育特色城市门户”。重点控制片区滨海界面与城野界面,通过风貌分区、天际线等管控,引导城市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自然过渡与衔接。

   

《海口市长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公示规划简介

一、 规划区位及范围 

长秀片区位于中心城区组团最西侧,北临琼州海峡,南隔海盛路为药谷工业园,西侧为五源河森林公园,东为秀英游轮客运港。规划区距离海口秀英港约 2.5KM,距海口东站约 9KM,海口火车站约 11KM,美兰机场约 23KM。本规划区规划范围东起双拥路、西至长天路、北抵滨海大道、南临海盛路(海秀快速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 554.23 公顷。 

二、 用地规模

按照《海口市“多规合一”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一张蓝图,片区内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用地共计 554.23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100%。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550.39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99.31%;非建设用地为陆地水域,用地面积 3.84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0.69%

三、 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内居住人口标准按照住宅建筑 45m²/人计算,各居住地块内计配套设施量 6%,商住混合类用地建议取居住建设量 70%,由此推算规划居住人口容量约为 9.0 万人。

四、 功能定位 

本次规划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和规划区自身特色条件,发挥区位优势,融合区域发展,将长秀片区功能定位调整为:以高质量公共服务为核心,以中高端居住为主导的宜居生活社区。 

五、规划结构 

在综合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体系完善、公服设施补充等因素,将规划区功能结构优化为“两心、两轴、两带、 四组团”的空间布局,作为向内整合的动力牵引、向外区域融合的空间骨架:两心:指蓝城大道上由公共绿地、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组成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滨海大道上由滨海竞技、专业训练、培训研发、休闲运动等功能组成的滨海运动活力中心。两轴:包括蓝城大道纵向休闲服务轴和美林路横向空间发展轴。蓝城大道纵向休闲服务轴由南至北联通城市与滨海休闲带,主要布置规划区的核心商业、中心公园、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打通美林路东段交通节点,联通西侧五源河片区和东侧金茂片区,形成城市空间东西向联通的美林路横向空间发展轴。两带:指滨海生态休闲带和秀英溪滨水景观带。四组团:分别指长信路以北的滨海度假居住组团,长信路与美林路之间的高端居住组团,美林路与海盛路之间的品质宜居组团,永万路东侧的活力休闲组团。 

六、 用地布局 

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 550.39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占 51.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 6.74%、商业服务业用地占 9.23%、仓储用地占 0.06%、交通运输用地占 18.03%、公用设施用地占 0.2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 7.70%及特殊用地占 6.24%;非建设用地为陆地水域,用地面积 3.84 公顷,为秀英溪规划水域。 

七、 公共服务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 37.11 公顷。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 4.24 公顷,机关团体/住宅混合用地 7.49 公顷,科研用地 3.09 公顷,文化用地 1.66 公顷,文化/体育/住宅混合用地 1.81 公顷,教育用地 13.95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 4.87 公顷。 

八、 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共四级,并结合绿地广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空间设置慢行专用路和步行连廊。建立以快速路、主干路等干线公路为骨架,以重要信控交叉口为节点,以次干路为集散空间,以支路为基础,以慢行路等为毛细血管的综合交通网络。形成“四横六纵”的干线路网体系。“四横”包括滨海大道、长信路、美林路、海秀路,“六纵”指的是长天路、长怡路、蓝城大道、长秀路、永万路、双拥路。 

九、 公用设施规划 

规划区用水量总量为 3.1 万吨/日,主要由永庄水厂供水。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约 2.3 万吨,规划区污水排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划区内新增 1 座长秀 220KV 变电站(3×240MVA,片区周边规划有艺园110KV 变电站。规划 4 处通信机房,每个建筑面积为 200 平方米,用于汇聚片区内的各类通信业务。规划 3 处邮政所,每个建筑面积为 100 平方米,负责区内各项邮政业务的开展﹑经营和管理。根据《海口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0)》,海口市主城区规划以管道天然气为主气源,CNG、LNG、液化石油气为补充。规划区燃气管道主要接美涯气源厂与秀英气源厂。在创业路布置 DN400 的燃气干管,海盛路布置 DN250 的燃气干管,为规划区供气。本规划区用气量为 1603 万立方米/年,燃气管道原则上埋设于道路的西侧或北侧。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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