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2-04-20 10:48 3.4w阅读
乐居新媒体郑州 4月20日,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裁判文书,案由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按照原告诉求,被告润凯公司向原告返还购房款500000元及支付利息69929.1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1月11日止,剩余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被告盛润公司对上述购房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裁判结果为,被告郑州润凯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原告购房款50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7年4月24日至2021年9月18日按照年利率3%计息利息为66082.19元,自2021年9月19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利息至款项全部退还完毕之日止);被告河南盛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郑州润凯置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返还购房款及支付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750元,由被告郑州润凯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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