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童文俊 2022-02-11 09:10 3.4w阅读
乐居财经 上海 童文俊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因上海鸿浦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该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歆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鸿浦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01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歆,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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