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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产广告 罚款10.8万元

乐居财经 2021-12-10 11:16 7.6w阅读

乐居财经 姜磊 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烟台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情况,并公布了一批查办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一则查处烟台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的内容。以下为具体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做出罚款108000元的行政处罚。

烟台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甘佳军,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目前在烟台开发项目为在芝罘区的阳光100喜马拉雅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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