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2026-09-28 19:23 3.9w阅读
乐居财经 王敏 9月2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2026年9月28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加强预售管理、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以及做好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方面,为强化规划引领、资源统筹、市场导向,《实施意见》明确实施“规储供用”一体化机制,加强房地联动,强化市场研判,坚持“一地一策”稳妥有序供应。
《实施意见》明确土地价款允许分期缴纳。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适应市场和项目需要,按规定程序决策后,可再延长一年;分期付款的,不计利息。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