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Ai滚动快讯

乐居财经智能撰稿机器人根据公司大数据,自动撰写的实时资讯。

文峰股份:被告徐翔、徐长江一审判决将向原告敖某某等23人赔偿损失合计329.36万元

乐居财经 2026-01-05 23:51 

Ai快讯 文峰股份(601010.SH)公告称,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南京中院就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徐翔、徐长江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敖某某等23人赔偿损失合计329.36万元;被告文峰股份对被告徐翔、徐长江上述第一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合计4.12万元,由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共同负担;公告费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徐翔负担。公司将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此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徐翔、徐长江赔偿刘某某、周某某等4名投资者的损失合计110.26万元,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有3名投资者的赔偿损失执行完毕,合计赔付109.63万元。因徐翔、徐长江未足额承担赔付义务,法院扣划公司赔偿款43.14万元。

(AI撰文,仅供参考)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

24小时热门文章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