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603118.SH):因财务核算问题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相关责任人胡祖敏等收到警示函
有连云 2025-02-24 20:06 1.1w阅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18,证券简称:共进股份)于2025年2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2025〕33号)和《警示函》(〔2025〕34号)。公告显示,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项不规范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胡祖敏、时任董事长汪大维、总经理魏洪海和财务总监唐晓琳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具体问题如下:
- 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公司海外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不一致,导致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第十九条的规定。
- 收入核算未合理考虑销售退回影响:某子公司受业务模式影响,每年均有客户要求退货,但公司在核算收入时未合理考虑销售退回的影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规范: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及后续转回缺乏合理依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部分成本与费用混同:公司将部分售后维修业务对应成本计入销售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不审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相关业务预测缺乏依据,预测数据与实际差异较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合同签署及销售相关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需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收入、成本及各类资产减值计提等核算的规范性。同时,公司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