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连云 2024-12-24 14:22 2.6w阅读
2024年12月23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1,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该决定书指出,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能按期履行此前关于支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的承诺。此前,东方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该调查仍在进行中。若调查结果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黑龙江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宏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局要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宏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款提取受限问题,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强调,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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