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有连云 2024-09-14 17:04 6.1w阅读
2024年9月13日,大恒科技(600288.SH)公告称,公司在涉及重大资产交易时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受到监管警示。
监管指出,2024年4月18日,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称,公司拟以3002.97万元出售全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明昕)100%股权,预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约2400万元,其绝对值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48.09%。前期,为促成本次交易,泰州明昕于2024年1月31日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州园区管委会)签订附条件生效协议,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件生效后,泰州明昕将承担合计8019.08万元的负债。2024年8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将泰州明昕股权转让交易及其债务处理作为一揽子交易推进,在与泰州园区管委会签订协议时未及时披露协议签订情况,直至附条件生效协议全部成就时,于2024年4月18日方才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予以监管警示。
大恒科技(600288.SH)2024年中报净利润为-988.2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截至2024年9月13日,大恒科技今年以来股价下跌41.39%,行情表现在软件开发公司中排名第87,较软件开发公司涨跌幅平均水平(-34.21%)低7.18个点。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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