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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及董事长罗韶颖等收警示函,违规向媒体透露尚未披露的重整情况等

乐居财经 徐迪 2024-09-13 16:10 9.1w阅读

乐居财经 徐迪 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证监局”)公示两张罚单,对象分别为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控股”)、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马股份”)及该公司董事长罗韶颖等相关责任人。

经查,迪马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债券发行方面

2021年4月,迪马股份发行的“21迪马01”公司债券由上海挚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挚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应上海挚新提出的认购要求,迪马股份安排子公司私下与上海挚新签订多项协议,以房地产项目为基础提供增信,并在票面利息之外,以财务顾问服务费用形式向上海挚新关联方支付补偿收益。

二、公司治理方面

2020年5月21日,迪马股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营企业成都望浦励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笔担保在2020年4月29日经迪马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3日经迪马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股东大会审议时间。

三、信息披露方面

(一)向媒体透露尚未披露的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6月10日晚,有媒体报道称,迪马股份相关人员表示,中介机构已入场开展重整相关前期工作。6月13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在《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临2024-080号)中公告中介机构进场开展重整工作的相关情况。

(二)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表述不准确

2024年6月13日13点27分,迪马股份通过微信公众号“迪马股份”发文称,重庆市政府召开关于东银集团、迪马股份战略重整专题会议,东银集团表示,将加大力度调度资金,进一步增持,全力维护上市公司主体地位。其中关于东银集团“进一步增持”的表述不准确,未明确“进一步增持”的事项为进一步履行前期已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临2024-049号)中的增持承诺。

四、财务核算方面

(一)部分收入确认跨期

迪马股份下属部分项目公司2022年已就所售商铺、车位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协议并收取全部价款,但在2023年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导致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层面虚增2023年收入508.41万元(虚减2022年收入508.41万元),虚增2023年成本346.1万元(虚减2022年成本346.1万元),虚增2022年底存货346.1万元,虚增2023年利润总额162.31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162.3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

迪马股份在测算子公司宜宾澄方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时,错误使用1,160.85万元作为佣金资本化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而非经审计调整后的审定数923.65万元,导致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层面虚增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237.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37.2万元。

上交所指出,迪马股份前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罗韶颖作为时任董事长,对前述债券发行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潘川作为时任董事长、李俊杰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现对迪马股份及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则警示函显示,迪马股份的控股股东东银控股,同样存在提前向媒体泄漏破产重整以及增持等相关重大未公开信息。

具体包括,2024年5月7日晚间,有媒体报道称,东银控股将进行司法重整。东银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整可能会涉及迪马股份控制权变更。5月8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发布《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东银控股拟司法重整信息见诸媒体的时间早于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

此外,2024年5月14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东银控股表示正在统筹安排资金启动增持计划。当日晚间,迪马股份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

上述东银控股拟司法重整信息、增持计划,见诸媒体的时间均早于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时间。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迪马股份创立于1997年,2002年在上交所上市,是重庆市第一家民营上市企业,中国特种车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旗下覆盖专用车业务、不动产业务和产业发展业务三大板块。

2024年一季度,迪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1.96亿元,同比增长16.21%;归母净利润-1.43亿元,亏损同比增加42.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亿元,同比转负;期末资产负债率为84.83%,同比上升3.08个百分点。

2024年8月7日,迪马股份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已终止上市并摘牌。

截至上半年,迪马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完成展期的债务本金总计1.5亿元(不含利息),主要包含银行、信托及其他机构贷款。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积极协调解决方案。

东银控股是一家以机械制造、房地产、矿产能源和金融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多元化投资控股集团。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8亿元,由罗韶宇和赵洁红分别持股77.8%和22.2%。

6月1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东银控股进入重整程序。东银控股的重整申请基于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听证会上,债权人表达了对东银控股重整的支持。法院认为东银控股具备破产原因且有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性,因此受理了重整申请。

东银控股持有迪马股份35.55%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3.12%,目前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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