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搜索历史清空

拓日新能:未及时披露年度业绩预告,董事长陈五奎等收监管函

界面有连云 2024-09-05 12:10 3.8w阅读

2024年9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及其部分高管发出监管函。根据深交所的监管函〔2024〕第149号,拓日新能2023年度的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75.99%,但公司未能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业绩预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陈五奎、总经理杨国强、财务总监余永米因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深交所要求拓日新能及全体董监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界面有连云

重要提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本文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商业性或盈利性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点击【联系客服】或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我们将及时审核处理。

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文章

更多热读

最新文章

更多原创

评论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

前往乐居财经APP查看原文,体验更佳

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