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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慧辰股份造假案 中信证券、普华永道双双被起诉

证券之星 2024-06-18 18:30 3.5w阅读

近日,慧辰股份因财务报告中的虚假记载,不仅遭受了监管机构的重罚,金额高达1600万元,还卷入了多起民事诉讼案件,成为被告方。这次的上市公司造假案,不仅牵涉了上市公司本身,作为中介机构的中信证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也未能避免被牵连。

具体来看,6月14日,慧辰股份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中信证券和普华永道中天同样被列为被告。根据慧辰股份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未分配利润为-1.54亿元,实收资本为7427.45万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基于对未来可能面临的中小股东诉讼赔偿的谨慎估计,计提了7700万元的预计负债。

慧辰股份是一家提供数据分析产品和服务的公司,于2020年7月在科创板上市。由于2022年年报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2023年5月被上交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公告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慧辰股份上市时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发行费用总计7483万元,其中保荐费用300万元,承销费用5081.86万元,审计、验资及评估费1060.18万元。

在保荐阶段,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未能发现该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而在IPO阶段及2020年至2021年的年报中,普华永道中天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23年4月28日,即慧辰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次日,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2年财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表示,证券法对中介机构责任的认定采用过错推定规则,即只要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投资者将中介机构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中介机构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需要提供底稿等证据进行证明,这在实务操作中也是常见的做法。

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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