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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越网络科技及董事长吴建勋收警示函,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瑞财经 2024-06-06 14:44 1.0w阅读

6月4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截至2024年4月30日,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越网络科技获公司)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建勋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灿越网络科技及吴建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灿越网络科技及吴建勋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灿越网络科技及吴建勋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1111.1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建勋,经营范围包含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等。公司大股东为吴建勋,持股44.6502%。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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