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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减持且未披露,福石控股大股东宋春静收监管函

瑞财经 赵盼盼 2024-05-31 12:58 4.0w阅读


5月30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宋春静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控股”)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宋春静作为福石控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2013年6月27日至2024年4月22日,对福石控股的持股比例从19.54%变动至7.96%。

其中,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9月5日,宋春静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福石控股5.79%的股份。宋春静在持有福石控股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相应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此后,2013年10月14日至2024年4月22日,因福石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破产重整、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宋春静对福石控股的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5.79%,前述事项导致宋春静持有福石控股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11.58%。

深交所表示,宋春静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3.10条的规定。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福石控股(证券代码300071)成立于2003年,是北京首家重整新生上市企业,依托旗下全资子公司和关联资源,服务包括品牌战略咨询、公关传播、新媒体营销、活动管理、舆情管理、媒介管理、政府关系及危机管理等项目。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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