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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净利降八成未披露业绩预告,荣联科技及董事长张亮等收警示函

瑞财经 2024-05-28 18:15 2.7w阅读

 5月16日,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亮、王东辉、张旭光、邓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9.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33%。荣联科技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2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张亮作为董事长、王东辉作为时任代总裁、张旭光作为时任财务总监、邓前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荣联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荣联科技应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荣联科技成立日期为2001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旭光,注册资本为6.6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等。公司大股东为王东辉,持股11.26%。

荣联科技(002642.SZ)4月23日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营业收入约23.76亿元,同比减少3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6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5479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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