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5-28 13:47 2.5w阅读
近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2号)(以下简称《决定》)查明的事实,西藏珠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原持有的公司349,663,552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5%)于2021年7月13日被轮候冻结,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1月13日才对塔城国际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上交所表示,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关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西藏珠峰在知悉相关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事项,上交所已对控股股东塔城国际、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其他责任人方面,根据《决定》查明的情况,时任总裁王喜兵作为西藏珠峰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作为西藏珠峰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虽履行了一定的职责,但未能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西藏珠峰时任总裁王喜兵、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西藏珠峰及胡晗东因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刚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据查阅,西藏珠峰于4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里,董秘名字竟出现四个版本,分别是胡晗东、胡哈东、胡啥东、胡眕东。此外,公告内文中还有承担“贵任”、管理“措旅”等明显错误词汇。4月25日晚间,西藏珠峰就上述错误公告发布了更正版本,并发布了一则致歉公告。
资料显示,胡晗东,男,1972年11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香港科技大学EMBA。2016年2月加入西藏珠峰,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王喜兵,男,196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爆破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5年加入西藏珠峰,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职务。2022年8月18日起卸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顾问。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91421.016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建荣,经营范围含矿产资源的勘察、采矿、选矿、冶炼及其产品的销售等。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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