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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太平洋寿险两家分支机构同日领罚

瑞财经 2024-05-28 09:01 2.4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5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拉玛依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白碱滩支公司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导致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8000元。

同时,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白碱滩支公司经理胡艳霞被警告并处罚款7000元。

同日,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导致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

同时,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郑蓉因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侯小玲因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被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本部经理张顺利因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导致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被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据瑞财经查阅,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潘艳红,注册资本为86.28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29%。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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