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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5-14 19:26 5.4w阅读
4月25日,兴业银行(SH:601166)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一季度,兴业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77.51亿元,同比增长4.22%;实现归母净利润243.36亿元,同比下降3.10%;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52亿元,同比转负;资产负债率为91.88%,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兴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为1.07%,同比持平;资本充足率为13.70%,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4%,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52%,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
据统计,2024年第一季度,兴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收到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8张罚单,罚没金额合计505.52万元。
其中,2月18日,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罚款210万元,在2024年第一季度罚单中被罚金额最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存贷挂钩;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股权投资;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合规要件不全及未从严审核项目资本金;发放贷款用于为违规领域垫资。
1月2日,因票据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兴业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被罚款35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
1月3日,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罚款,兴业银行遵义分行被罚款20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
1月5日,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兴业银行重庆两江新区支行被罚款30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两江监管分局;
1月10日,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兴业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被罚款80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1月29日,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兴业银行滨州分行被罚30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
1月29日,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兴业银行绵阳分行被没收违法所得0.52万元,并处罚款60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绵阳市分局;
2月26日,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兴,兴业银行巴南支行被罚款40万元,处罚单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据查阅,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22日,注册资本为207.74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91%。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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