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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晟信息及董事长穆志刚等遭北交所警示,信披不及时、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瑞财经 赵盼盼 2024-05-09 13:33 2.1w阅读

5月7日,北交所下发关于对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信息”)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志晟信息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志晟信息于2024年2月8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后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业绩快报中营业收入由20756.65万元修正为15142.84万元,差异金额5613.81万元,差异幅度为27.05%。志晟信息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志晟信息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其中,营业收入调减356.92万元,调减比例为3.81%,营业成本调减332.30万元,调减比例为5.41%。公司未能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023年年度,志晟信息财务人员误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合计20.44万元款项用于支付不属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费用,构成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志晟信息已于2024年4月将上述款项退回募集资金专户。

北交所指出,志晟信息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年8月4日发布,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条、第2.3.2条、第5.1.1条、第6.1.2条、第6.2.4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穆志刚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李萌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5条、第5.1.1条、第5.1.2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1.3条的规定,北交所作出如下决定:对志晟信息、穆志刚、李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穆志刚,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中专学历;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廊坊市雨顺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廊坊市志晟宏业电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就职于志晟信息,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萌,男,中国国籍,1989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国际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会计;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高级审计员;2016年5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内审主管、合并报表会计;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16日,就职于志晟信息,任职总账会计;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11月2日,就职于志晟信息,任职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3日至今,就职于志晟信息,任职财务总监、2024年1月23日,任职董事。

志晟信息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城市领域的信息化项目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主要涵盖智慧城市领域的方案设计、软件研发、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等。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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