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5-07 18:08 2.2w阅读
深交所日前下发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5号)查明的事实,泉为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通过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供应链”)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6,924,983.89元、营业成本552,210,788.51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0%、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3,787,557.02元、营业成本340,388,234.97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即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泉为科技虚增业务收入合计900,712,540.91元。
深交所指出,泉为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泉为科技时任董事长邵鉴棠、时任总经理黄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对泉为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泉为科技原控股子公司国立供应链时任总经理李佩欢,是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对泉为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2.4条、第12.6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泉为科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泉为科技时任董事长邵鉴棠、时任总经理黄喜、原控股子公司广东国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李佩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资料显示,邵鉴棠,1969年5月出生,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清华大学资本战略董事长研修班结业,曾任东莞市国立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市国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15年4月起担任泉为科技董事长,2020年4月起担任总经理,2023年2月24日邵鉴棠离任。
泉为科技是一家致力于新型能源发展和先进光伏技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公司通过产品转换效率的升级、生产工艺的优化以及项目开发、EPC、运维能力的提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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