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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平物业遭业委会追讨超千万元,律师函指其涉嫌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乐居财经 2024-05-07 15:20 10.2w阅读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月25日,鲁能星城七街区业委会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受其委托,对深圳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本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博升口腔诊所连锁有限公司渝北鲁能诊所相关公共收益资金纠纷一事,向三家单位发出律师函,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律师函显示,之平物业自进驻鲁能星城七街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在未取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存在占用七街区公区房屋、电梯广告租金欠费不入账、从公共收益违规列支物业日常维修费、小区临停车费收入未纳入公共收益账户核算、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前的公共收益被侵占等多项违规行为。其预计整体追讨金额预计超过1374万元。

业委会通过重庆市规划和测绘档案馆查询的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查出之平物业占用的部分房屋并非属于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而是小区公区空置房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部分房屋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要求之平物业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业委会参考小区同类户型空置房租金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进行初步计算出来的租金费用。涉及占用了七街区公区房屋租金437.46万元。

此外,鲁能星城七街区第一届业委会之前,即2008年1月至2014年3月的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之平物业从未向业主公示其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且未向业委会移交这期间的公共收益资金、账目明细、合同等资料。涉及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以前的公共收益630万元。

律师函还显示,2023年以前,之平物业收取的临停车费收入从未纳入七街区公共收益账户核算。业委会暂计2008年1月至2022年12月临停车费收入约300万元,实际以业委会核实的数据为准。

据查,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肖金华,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会务策划;绿化设计及施工;室内清洁服务;房地产经纪等。总公司为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余绍元,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领取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会务策划、绿化设计及施工(领取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室内清洁服务、房地产经纪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炘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6%,且后者由陈之平持股60%,余绍元持股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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