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4-26 00:01 6715阅读
4月23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安徽倍力时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安徽证监局调查,安徽倍力时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力时空投资”)存在工商注册地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注册地不一致、未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内控管理不到位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倍力时空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倍力时空投资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春华,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投资管理。实控人为张春华,持股50%。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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