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4-09 13:26 2.1w阅读
4月9日,恒星科技发布关于董事长及总经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明,谢晓博、谢晓龙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谢晓博自2013年8月11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2016年11月9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长。谢晓龙自2019年11月7日至今任恒星科技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某军、焦某芬系谢晓博、谢晓龙的父母。谢某军在2023年8月28日卖出“恒星科技”股票26,000,000股,累计成交金额74,880,000元。焦某芬在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1日买入“恒星科技”股票3,000,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0,120,008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
监管局认为,谢晓博、谢晓龙作为恒星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某军卖出“恒星科技”股票后六个月内,焦某芬买入的行为导致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监管局拟决定:对谢晓博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谢晓龙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针对以上处罚,恒星科技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个人,并非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谢晓博,1986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2年加入恒星科技,先后在公司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任职。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并任恒星贸易、恒星金属、恒星售电、上海恒豫德执行董事。
谢晓龙,1991年生,中国国籍,未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8年加入公司,曾就职于采购部,现任恒星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威董事,深圳恒昶达执行董事、上海恒豫德监事、恒星机械监事。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年,主要生产钢帘线、钢绞线、胶管钢丝、金刚线、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轮胎、橡胶软管、电力电缆、架空电力线、高速铁路、港口、光伏太阳能用硅晶片切割等行业。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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