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2024-04-06 10:18 1.2w阅读
3月28日-3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新余市4市先后发布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均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政策主要内容
以上四个地方公告内容基本一致: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银发〔2022〕294号)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开元点评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95%,均与上月持平。
此前以上四个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至-40BP,不设下限意味着,可以突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随着四地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房贷利率将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继续下降,从而鼓励刚需群体购房入市,提振楼市。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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