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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新华保险被罚11万元

瑞财经 2024-04-02 15:49 2.6w阅读

 4月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1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同时,时任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周慧因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是年保费收入超1600亿元、总资产超1.3万亿元人民币的全国性A+H上市公司,《财富》和《福布斯》双世界500强企业。公司主要股东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3月27日,新华保险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实现稳中有进,总资产达到1.4万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1,659亿元,同比增长1.7%;一年新业务价值可比口径增长65.1%,价值增长超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7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78.4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7.01%,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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