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有连云 2024-03-22 11:26 2.7w阅读
2024年3月21日,江苏国信(002608.SZ)公告称,深交所向顾中林发出监管函:经查明,你母亲张新美于2024年1月30日买入江苏国信股票7万股,成交金额约50万元;2024年1月31日卖出江苏国信股票7万股,成交金额约49万元。
监管函内容显示,顾中林亲属相关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你作为江苏国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能督促母亲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及3.4.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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