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IPO
2.64W人关注
关注IPO资讯,拆解公司招股书。
瑞财经 刘治颖 2024-02-20 17:55 7.5w阅读
2月2日,据上交所,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申报材料,周招会直接持有大明电子5%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周明明之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周招会系于2019年末由大明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吸收为新股东,其于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认缴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293.68万元、206.32万元、108.97万元、608.97万元。
周招会于1992加入大明电子前身华夏无线电厂,自1997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今任大明电子董事、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及2008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党支部书记。其曾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5年5月27日解除社区矫正。
对此,上交所要求大明电子结合周招会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用地情况,说明该案件是否涉及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是否存在非法用地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前述内容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大明电子表示,周招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涉及的土地为港沿村港沿东路前周岩庆隔路东首的6间地基使用权、港沿村港长路北首的9间地基使用权以及位于门前汇后幢的地基1间,不涉及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地,该案件不涉及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大明电子亦表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非法用地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大明电子实际控制人周明明历史上曾存在违规占用土地的情形,但已进行整改,违规占用土地的情形已经消除。
据了解,2009年1月,经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实地勘测,周明明建设住宅所占350平方米的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周明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土资罚[2009]2号),要求周明明退还占用的350平方米土地,并拆除在该土地上建造的住宅。
2009年2月,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09)温乐行审字第286号《行政裁定书》,乐清市人民法院同意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拆除周明明建造的前述住宅。
2010年8月,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具乐政法[2010]6号《关于撤销乐政农建[2008]396、397、398号<关于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的批复>的决定》,对周明明申请的前述住宅用地批复进行撤销。
由于前述建筑物为周明明长辈在港沿村的唯一住所,周明明需时间劝服长辈搬离该住所,并为其在虹桥镇安排合适的住所。直至2018年,周明明找到合适的居住地安顿长辈并劝服其搬离后,周明明依法拆除了前述建筑。
大明电子表示,周招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距今已时间较久,且刑罚已于2015 年 5 月执行完毕,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明明曾存在违规占用土地的情形,但周明明已依法拆除违章建筑,违规占用土地的情形已经消除,因此前述内容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大明电子专注于汽车电子零部件配套领域,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3.6亿元,法人代表为周明明。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大明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39亿元、14.82亿元、17.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609.52万元、9927.19万元、1.51亿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点击下载App参与更多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