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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无锡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正式发布

乐居新媒体 2024-02-05 19:45 5.4w阅读

近日,《无锡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对政府、银行、开发企业以及个人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有了升级,强调了“四个不变”和“四个变”。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施冬雷表示:“这次无锡市区商品房预售监管办法进行了新的修订,主要是进一步加强预售商品房的资金监管。这次调整有几个重大的变化:第一,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存放银行不再由开发商来指定,而是由政府组织招投标,选择提供服务方便、监管规范的银行来存放,确保商品房资金能够真正实在地得到更好的监管,这是一个比较大的突破。第二,加强了预售监管资金信息的公示,我们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示预售监管资金的账号、银行,同时在商品房的购房合同里也明确要求,市民可以通过住建局的网站进行比对,来查验与官方公布的账号是否一致,防止开发商提供第三个账号来收取购房款。如果发现开发企业绕过监管资金账户来收取购房款,我们将严厉打击。所以也希望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要千万记住这个账号,因为这个钱只有进入到我们的监管账号,才能得到安全规范的使用。第三,加强了开发企业的开发贷和预售监管资金的联合监管。因为开发贷也是属于项目使用的建设资金,和预售监管资金一样,只能用于工程建设,不得抽逃。所以这次跟金融部门加强了这方面的协作,房地产和金融监管机构加强联合监管,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安全,也保障我们老百姓在购房的时候,维护最大的权益,能买房放心,交房诚心。”

政策重点

四个不变

1.监管模式不变

2.监管重点不变

3.基本做法不变

4.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理念不变

四个“变”

1.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和处罚标准

2.调整监管银行确定方式

3.探索建立应急机制

4.探索低风险项目差异化监管措施

政策内容

《办法》共有九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监管部门和实施机构、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监管额度、资金收存和拨付、应急机制、监督管理及附则等,涵盖了预售资金监管各个方面,在保留原本政策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

1.基本框架保持不变

一是监管模式不变,继续延续“政府监管,银行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实施机构三方监管协议的模式。二是监管重点不变,主要是严格监管用于工程建设的预售资金。三是基本做法不变,按栋建立监管额度资金池和动态调整资金池留存比例。四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理念不变,现有监管办法中支持优质企业在锡经营的措施只作优化不作删减,如优质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监管额度和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监管额度等条款。

2.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

《办法》细化明确了监管部门、实施机构和监管银行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监管部门间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机构按照分类分档、动态调整原则加强对重点项目监管,监管银行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和监管协议。

3.调整监管银行确定方式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管银行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公开招标的实施单位、招标对象、服务期限、对外公示等。实施招标制度可进一步规范监管银行行为。

4.探索建立应急机制

针对当下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风险,结合部分问题楼盘处置的地方经验,进一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政策措施。因不可抗力造成项目生产经营困难的,需要提前使用监管资金化解稳定风险的,以及处置停工、烂尾等问题楼盘的三类情况,分别明确了应急措施,有利于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

5.探索差异化监管措施

主要是对没有存续开发贷款、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及股权质押等低风险项目,进一步降低监管额度,优先支持低杠杆、低风险、优质房地产企业发展。

6.适时关注可能存在的抽逃开发贷风险

对《办法》实施后开工建设的项目,通过共享商业银行的开发贷发放信息,使得发放的监管资金和开发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合理支出额度,倒逼开发企业将开发贷款优先用于施工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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