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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新材背后大boss浮出水面,揭开夏士林隐秘的放贷生意

乐居财经 2024-02-02 19:30 14.1w阅读

升华金服打着“解决融资贵”的旗号,但贷款利率和服务费却不低。

文/乐居财经  林振兴

进入2024年,家居企业进入新一轮上市冲刺期。1月,家居板材企业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峰新材”)已更新提交相关财务资料,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

云峰新材这个名号在行业并不知名,市场更为熟悉的是其旗下的人造板品牌“莫干山”。

浙江云峰莫干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简称“莫干山”),成立于2014年,由云峰新材全资持股。继续穿透可知,云峰新材由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湖州欣峰投资、顾水祥、德清润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王素珍各持股56.13%、19.77%、15.28%、7.37%、1.45%。

夏士林通过升华控股持有云峰新材63.5%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不过,他却并未出现在云峰新材的董高监名单中。

对于夏士林来说,云峰新材并非是他首次IPO经历,他名下的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曾是湖州市首家上市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26)。此外,近年来升华集团作为战投陆续参与了国内数十家企业IPO,天地数码、通达电气、法狮龙等近十家企业已登陆国内A股市场。

夏士林,浙江湖州德清人,生于1953年7月,高级经济师。1973年,他参加工作,曾在浙江省德清县钟管乡(现钟管镇)担任农技站农技员、钟管乡审塘村电镀厂厂长,1989年进入升华,任升华集团前身德清县第二生物化学厂(升华集团前身)第四任厂长,后任升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掌舵升华的第一年,夏士林就使累计亏损123万元、濒临资不抵债的小化工厂扭亏为盈。眼下,经过三十余年的创业,升华集团一步一步地壮大起来,形成了智能制造、物贸流通、金融科技、矿业开发、股权投资为主的五大支柱产业格局,成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浙江省百强企业、湖州市明星企业,并成为湖州市首批重点培育的金象企业。

但外界不为人知的是,夏士林还有一桩隐秘的放贷生意。这门生意的主体公司为“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据介绍,升华金服是致力于为湖州中小微企业、个体户、“三农”以及其他创业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同时也为湖州老百姓提供便利、安全的理财渠道。另据乐居财经了解,升华金融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20000万,由浙江升华控股集团和夏士林各持股96%和4%,最终受益人为夏士林。

目前,升华金融名下有7家子公司,其中5家存续(安吉县民间融资服务中心、长兴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浙江升华供应链管理、德清升华小额贷款),2家已注销(湖州外贸金融服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虽然,升华金服打着“解决融资贵”的旗号,但其贷款利率和服务费却并不低。据其官网显示,供应链金融借款,最高可贷0-1500万,月利率8-12%;非供应链金融借款,最高可贷0-1000万,月利率8-12%。

另外,在升华金服子公司的一些诉讼中,也可窥探其贷款利率和服务费。例如,2021年8月31日,悦俊家具厂作为借款人与安吉民融中心作为出借人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一份,贷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贷款年利率为14.4%;归还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20日为付息日,本金到期归还;如俊家具厂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应付贷款本金,支付服务费、利息的,安吉民融中心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原合同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服务费等,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悦俊家具厂承担。

同日,悦俊家具厂作为借款人与安吉民融中心作为出借人签订《人民币委托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9月3日起至2022年3月2日;借款年利率为6%,按年利率8.4%收取服务费用;还款方式为按月付利息和服务费,付利息和服务费日为每月的20日,到期还本;如悦俊家具厂未按约定还款付息的,安吉民融中心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原合同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服务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悦俊家具厂承担等。

因为悦俊家具厂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安吉民融中心将其告上法院,诉请主张按年利率14.4%的双倍计算逾期利息,但法院酌情将其调整为按年利率24%计收罚息、服务费等。

再如,2022年11月10日,陈某因资金周转之需与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签订《人民币委托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该融资公司向陈*某出借委托资金15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8%、年服务费率9.8%,期限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借款种类为委托借款,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利息及服务费,到期归还本金,若未按期归还本金则按年利率24%计收逾期利息和服务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服务费则按贷款利率计收复利,还约定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服务费。当天,该民间融资公司还与陈某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该融资公司向陈某出借自有资金5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5.6%,期限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还款方式为按月(每月20日)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更早之前,有媒体报道升华金服还踩雷*ST赫美。事起赫美集团与升华金服合同纠纷。2017年升华金融通过国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向赫美集团发放贷款5000万元,彼时,董事长王磊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6月贷款到期后,赫美保证将贷款延期10日并分期归还借款本息,所有债权及全部权利转让给了升华金融。

2018年6月22日至7月24日期间,赫美集团仅归还借款1545万元本金及截止当年度6月15日贷款利息,剩余借款本金3455万元仍未归还。因此升华金融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二者签订《民事调解书》。但由于赫美在2018年遭遇流动性危机,无法按照此前与升华金融《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内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升华金融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王磊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处置出现被动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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